宜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坚持“乘客至上,服务第一”的企业宗旨,发扬“团结、务实、优质、高效”的企业精神,为社会提供“安全、正点、方便、舒适、经济”乘车、船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,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。
一、服务承诺
1、提供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
2、提供城区轮渡客运服务
3、提供旅游租车、单位包车服务
4、提供公交广告服务
二、服务标准
1、提供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
⑴驾驶员、售票员、调度员、监票员佩戴服务标志。
⑵车质车况完好,车辆设施齐全。驾乘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做到停稳车开门,关好门走车,座席固定,扶手牢固,谨防行车事故及客伤事故,保障乘客乘车安全。
⑶正点发车,保证计划车次完成。首末正点率100%,杜绝大间隔,车次正点率达到90%以上,正点时差不超过±3分钟/次。
⑷合理调动车辆,及时疏散车站乘客。疏散标准达到高峰不过二、平峰一车清,即高峰乘车时,对上一班车送不完的乘客,下一班车一定运完;平峰时,一班车运走所有乘客。
⑸遵守职业道德,尽岗位责任。做到:有人售票车,报行车方向,报到达站,预报下一站,报转乘,宣传安全
、购票;无人售票车用电脑报站器报站、宣传;有人售票车为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、抱小孩的的乘客寻座。
⑹为乘客提供优良的乘车环境。
⑺维护乘客利益,信守票价制度。
2、提供城区轮渡客运服务
⑴提供规范标准型客渡轮,从事城区轮渡线客运服务。
⑵售票员、验票员佩戴服务标志,文明服务,船容船貌整洁。
⑶船况适航,船舶设备齐全,船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做到船停好后开门,关好门后解缆启航,安全栏或链稳固,谨防航行事故及客伤事故,保障乘客安全。
4、提供公交广告服务
⑴严格执行《广告法》和有关收费规定,不乱收费。
⑵发挥公交流动广告媒体的特有优势,为广告客户服务,做到版面清晰,创意新颖,定期检查,对破损的广告及时复新上车,让客户满意、放心。
三、服务程序和时限
1、公交总公司汽车出租公司与有租车、包车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洽谈达成协议后,汽车出租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为用户提供租、包车服务。联系电话:6730889
2、公交总公司广告公司与广告客户达成协议后,签订书面或口头合,广告公司将按照合同中的规定为客户提供广告服务。联系电话:6737138
四、投诉与监察
我公司的上述承诺会受到有效的监察,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,可先向我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监察公室投诉,办公地址:夷陵路29号,电话:6735118。投诉会在3日内得到答复,10日内处理完毕;如没有及时答复,每拖延一天,扣罚责任人10元人民币为对投诉的补偿;遇到特殊情况,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完毕,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。
如果对我公司的答复不满意,可继续到宜昌市交通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监察办公室投诉,办公地址:培心路
3 号,电话:6223450
五、违诺责任
如果我公司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或麻烦,将向您赔礼道歉。
如果违背承诺给您造成直接损失,由我公司负责赔偿。具体事宜将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实施。
欢迎对本公司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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