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标概况
宜昌市绿色公共交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(充电桩)于2021年01月12日在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、《宜昌公交网》、《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》及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(www.ycdlzb.com)发布招标公告,2021年02月02日09时30分在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(宜昌市夷陵大道206-3号一楼)开标、七楼评标 ,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,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:
二、评标结果
名次 |
第一名 |
第二名 |
第三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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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候选人名称 |
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|
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 |
武汉天仕达电气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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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报价 |
86686398.42元 |
83184669.52元 |
83608867.3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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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(日历天) |
150日历天 |
150日历天 |
150日历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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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要求 |
达到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、达到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(GB50300-2013)合格标准,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成功送电。 |
达到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、达到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(GB50300-2013)合格标准,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成功送电。 |
达到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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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|
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42034232 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5-4-00159-2007 |
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42072226 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5-4-00028-2006 |
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D342113588 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5-4-00594-20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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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|
安全生产许可证 (鄂)JZ安许证字【2005】000696 |
安全生产许可证 (鄂)JZ安许证字【2018】024563 |
安全生产许可证 (鄂)JZ安许证字【2015】0117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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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|
项目经理 |
朱忠宜 一级建造师 鄂142151623321 |
陈玲 一级建造师 鄂142171830483 |
任威 一级建造师 鄂142171726674 |
技术负责人 |
郭家林 高级工程师 GW16201701210201 |
胡世祥 高级工程师 T0002017200043A |
黄茂科 高级工程师 19001010642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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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员 |
涂蕾 岗位证 42171030600140 |
栾威 岗位证 0421710394217001927 |
余乐 岗位证 04220103000050000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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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员 |
张少华 岗位证 42181080600020 |
周希 岗位证 0421810894218001917 |
李梅芳 岗位证 04218106942180049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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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员 |
曾祥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(2019)0023648 |
陈友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(2014)12112389 |
魏科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(2019)00007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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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员 |
张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(2019)0026096 |
王芳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(2019)0016067 |
邱潇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(2017)002738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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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员 |
代华伟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(2019)0023653 |
李蒙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(2014)0349296 |
刘佳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(2017)002588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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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标情况 |
评标工作于2021年02月02日上午10:00(北京时间)在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(宜昌市夷陵大道206-3号七楼)评标室进行。 评标过程如下: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共7家, 1、形式性审查阶段: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7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,进入下一阶段评审。 2、资格评审阶段: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、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“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”信用分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,以上两家单位资格性审查不合格。其余5家投标单位资格性审查均合格,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审。 3、符合性评审阶段: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5家单位的符合性评审均合格,进入下一阶段评审。 第二中标候选人: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; 第三中标候选人:武汉天仕达电气有限公司。
招标人代表:赵先生 郑先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:曾瑜 |
三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。
四、异议与投诉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将暂停招标活动。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宜昌公交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招标人: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电话(传真):0717-6068536
2.招标代理机构: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电话(传真): 0717-6995598
3.监管部门: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
电话(传真):0717-6036088
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2020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