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潜在投标人:
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,现对招标文件相关事项进行澄清与修改,具体内容如下:
提问一:
招标文件原文:动力电池: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≥169Wh/kg。采用的动力电池必须经过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,并出具通过穿刺、过温、挤压、跌落、过充、过放等安全试验检测合格报告,其安全性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。所用电池必须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品牌及型号一致。(提供工信部公布的公告截图)
现调整为:动力电池: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≥169Wh/kg。采用的动力电池必须通过过温、挤压、过充、过放等安全试验检测合格报告,其安全性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。所用电池必须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品牌一致。(提供国家级相关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扫描件)
澄清事项一:
招标文件原文: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5台10米级无站立区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和2025年22台18米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投标,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。当投标人在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,投标人应承诺只保留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,放弃另外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。(在投标文件的《投标函》中承诺;当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但未提供承诺或各标段承诺不一致的,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,只保留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中标资格。)
现调整为:删除该部分内容,同时删除投标函中关于多标段承诺条款。
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。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,以本澄清修改公告及答疑文件为准。
招标人: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余江陵
联系电话:18672091918
联系地址:宜昌市港窑路63号
代理机构: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
联系人:宋妍妍、李艳丽、宋晓欢
联系电话:0717-6775732